寿国土告字〔2014〕14号
寿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寿政文〔2014〕172号),寿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寿宁县南阳镇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用地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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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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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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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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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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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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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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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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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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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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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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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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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P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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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镇南阳村、秀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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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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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综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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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AR≤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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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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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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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18层
地下≤2层(用于修建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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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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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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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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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P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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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镇洋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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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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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综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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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AR≤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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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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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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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18层
地下≤2层(用于修建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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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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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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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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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按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寿建 ([2014]116号)和寿建 ([2014]172号)文件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未达到2人以上(含2人)则自动终止拍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以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10月15日(法定节日除外),到寿宁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10月15日,到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72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0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年10月 16日10时在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后在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寿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
联系电话:0593-2172065 、5580667、2953388
联 系 人:龚先生、郑先生、王先生、郭先生
开户单位:寿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银行账号:3500168750705250021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宁县支行
银行账号:270101040002700
寿宁县国土资源局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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