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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于2015年9月29日15:30时拍卖顺昌龙山路西侧灯芯垄地块(SP-201
时间:2015-09-07 08:13:49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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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顺国土告字[2015]26号 经顺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顺政综【2015】163号),顺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在本县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曾有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的及其他不良用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28日11:00时止到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28日11:00时止,持相关证件到顺昌县土地收储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9月28日11:00时止(以指定银行帐户入账凭证提供的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9月28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9月29日15:30时在顺昌县交通局十楼县招投标中心交易厅举行。 七、竞买人数须达到3人以上(含3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则拍卖会终止。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县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3.本次公开拍卖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SP- 九、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开户行:建行顺昌支行 账号:35001677107050002618 开户行:工行顺昌支行 账号:1406041809022050908 开户行: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9050510010010990120308 开户行:兴业银行顺昌支行 账号:197010100100015012 开户行:农业银行顺昌支行 账号:13940101040007170 开户行:邮储银行顺昌支行 账号:100153108770013933 十、联系方式 顺昌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12号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99-7851898、13850971133 倪先生,联系电话:0599-7851569、18259332551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联系地址:顺昌县城南中路27号三楼(国土资源局对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60094658 十一、本公告解释权归顺昌县国土资源局 顺昌县国土资源局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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