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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7日古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时间:2017-01-25 01:47:45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 379次

                     古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古国土让告字〔20171

     

    古田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202省道周边收储用地2016-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拍卖起始价

    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

    容积

    建筑高度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古国土让〔2017

    1

    古田县城东街道新丰村

    总用地面积20747㎡(合31.121亩)

    商服、住宅用地

     1

    2.8

    80

    30%

    30%

    商服40年住宅70

    7000万元

    100万元

    1400

    万元

    备注:本次出让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不得作为商业办公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建筑面积控制在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以内。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县住建局“古建审〔2016214号”文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凡在本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用地行为不良者不得参与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124日至2017216日到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或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1903)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124日至2017216日到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2161600分(以款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21617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2171030分在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数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拍卖会终止。

    (二)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土地成交价款、三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土地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税费,分期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不计利息)。

    (三)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城东街道办事处、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共同负责将出让宗地围栏后以净地形式交付使用;竞得人应在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四)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1903

    联系电话:0593-29856063999029

    联 系 人:陈先生、赵先生、阮先生

    开户单位: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号:9060 6100 1001 0000 0423 90

     

     

    古田县国土资源局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201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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