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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蕉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拍卖会

时间:2018-10-30 07:27:22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 369次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蕉通告〔2018〕10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J2018-03P

    宗地面积:

     53527.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9985.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飞鸾镇梅田村滨海大道南侧新飞路西侧滨溪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6

    绿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5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

    3300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起始价:

     109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

    不超过7000元/平方米

    备注:

      该宗地土地主要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配套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业用地、旅馆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列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或自然人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拍卖出让,如成交溢价率超过20%,竟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按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10月19日  2018年11月8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获取 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10月19日  2018年11月8日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15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1月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11月9日08时30分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第四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宁德市蕉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宁德市区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2、该宗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0%,其中可销售的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其余商业建筑面积需自持,不允许“商改住”。

    3、该宗用地的建设要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联系方式:宁德市蕉城区坪塔路2号、江先生、0593-2827091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郭先生、2985606

    开户单位: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

    开户账户:建设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银行账号:35001686307050004713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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