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当前位置: 首页>>拍卖公告 |
|
|||||||||||||||||||||||||||||||||||
11月9日蕉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拍卖会
时间:2018-10-30 07:27:22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
369次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蕉通告〔2018〕10号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列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或自然人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拍卖出让,如成交溢价率超过20%,竟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按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10月19日 至 2018年11月8日 到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获取 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10月19日 至 2018年11月8日 到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1月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11月9日08时30分 在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第四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宁德市蕉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宁德市区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2、该宗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0%,其中可销售的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其余商业建筑面积需自持,不允许“商改住”。 3、该宗用地的建设要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联系方式:宁德市蕉城区坪塔路2号、江先生、0593-2827091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郭先生、2985606 开户单位: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 开户账户:建设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银行账号:35001686307050004713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
![]() ![]() ![]() ![]()
------分隔线----------------------------
|
版权所有: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