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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华福楼一层10号店面租赁权三租赁使用权
时间:2019-01-21 03:38:51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
406次
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兹定于2019年1月28日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宁德市华福楼一层10号店面三年租赁使用权。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司联系,标的展示、竞买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截止至1月25日16时止。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联系电话:0593-2985606(陈先生)。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7日 宁德市华福楼一层10号店面租赁权拍卖介绍 ★拍卖企业: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93-2985606 陈先生 一、标的介绍: 1.位置:宁德市华福楼一层10号店面; 2.面积:约401.97㎡; 3.现经营“宁德市迅捷汽车保养服务部”、“盼家门业”; 4.经营用途:不得作为经营或贮藏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污染、有噪音、易造成腐蚀损坏的化工类产品及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经营行业。 5.起拍价:250824元/第一年; 二、拍卖会时间:2019年1月28日10时。 三、拍卖会地点: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四、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16时。 六、《店面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 1.拍卖成交价即为店面的第一年年租金; 2.租赁期限:三年; 3.租金递增:不递增; 4.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三个月(一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应于每租赁季度第一个月开始前的3日前缴纳;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一个月租金,签订《店面租赁合同》时缴纳; 6.费用的约定:房屋租赁税、房产税及附加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项税费)、租赁期内及经营中产生的各种税、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7.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总额(三年租金总额)的4.5%计取佣金,由承租人支付。 七、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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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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