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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汽运公司古田分公司综合服务大楼十年租赁使用权拍卖会
时间:2019-06-24 02:03:43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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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兹定于2019年7月25日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宁德市汽运公司古田分公司综合服务大楼十年租赁使用权(建筑面积:9924.77㎡)。 标的展示:6月24日至7月24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至:7月24日17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司联系,联系地址: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层,联系电话:18950510987(陈先生)。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4日
标的介绍:根据《闽(2018)古田县不动产权第0013115号不动产权证书》(附后供查阅)证载信息得知,坐落:古田县城西街道614路640号,总层数:14层,所在层:-1~13,建筑面积:9924.77㎡,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办公。特别说明:拍卖标的范围:仅限1层~13层,不包含-1层。租赁期内-1层作为综合楼配套设施仅供买受人作为停车场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经营范围的要求:不得用于经营有污染、有危害、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经营行业使用。 租赁基本要求: 1、起拍价:305万元/第一年。 2.拍卖成交价即为拍卖标的第一年年租金。 3.租赁期限:十年。 4.租金递增:以第一年年租金为基准,第二年起逐年递增1%。 5.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6.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一年年租金标准的两个月租金的数额。 7.《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免收租金期:6 个月。 9.其他费用的约定:租赁标的所需缴纳的房产租赁税、房产税及附加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租方应承担的各项税费)由委托人负担,其它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网络、电话、中央空调费、公摊水、电、煤气、停车费、安费、电梯检测费、维护费、消控中心电话使用费以及政府收取的其他费用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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