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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0周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时间:2020-04-02 00:36:29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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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拍卖出让周宁县原公安局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周自然资〔2020〕93号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位于周宁县狮城镇环城路与长安路交汇处的周宁县原公安局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房地产项目应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不可作为个人联建。 二、拍卖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用途年限: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2.竞得人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19〕55号)进行开发建设,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3.本地块应集中配建住宅20套,总建筑面积2295.73平方米(含公摊),用于该地块上房屋拆迁回迁安置,且该20套配建住宅必须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内交付使用。 4.地下室扣除人防区域及公共停车位后,其余地下停车位可进行销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设有底价(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起拍价6350万元,竞买保证金1300万元,出让过程中竞价的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7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管制股或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3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7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 17日15时30分(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4月17日1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0年4月20日9时30分在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周宁武夷•龙腾世纪对面)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周宁县自然资源局,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3室)。 联 系 人:陈先生(0593-2985606),罗先生(负责规划答疑,0593-5622687),陈先生(0593-5622654) 开户单位: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帐 号:35001687607052505175(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9350020100112766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9061610010010000028460(周宁刺桐红营业部) 9060910010010000335819(周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16978638119(中国银行宁德周宁支行)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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