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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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P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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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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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51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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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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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南路西侧南湖滨路南侧梦龙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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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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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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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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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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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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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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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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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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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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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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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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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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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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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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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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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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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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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6016BA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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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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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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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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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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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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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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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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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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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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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商务金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沿南湖滨路进深10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56米,其余区域建筑限高100米。该宗地配套建设幼儿园应独立占地、独立院落和出入口,按9个班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产权归土地受让人,不得改变幼儿园用途,配套幼儿园建设时序按照(宁政办〔2014〕203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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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不接受列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8月06日 至 2016年08月25日 到 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区天湖路祥和楼二层(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南路42号(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8月06日 至 2016年08月25日 到 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2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8月25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8月26日10时00分 在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三层第四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不设定保留底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吴先生、刘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90008、2566666、2953388
开户单位: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建设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407002609022015562,
35001686307050004759,
1310101812000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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