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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6日宁德市2016P0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时间:2016-08-18 01:16:00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 391次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告字[2016]2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6P02

    宗地面积:

     109511平方米

    宗地

    坐落:

     金马南路西侧南湖滨路南侧梦龙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

     小于或等于100

    土地

    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4360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3506016BA0069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47856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土地

    现状:

       净地

    备注:

    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商务金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沿南湖滨路进深10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56米,其余区域建筑限高100米。该宗地配套建设幼儿园应独立占地、独立院落和出入口,按9个班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产权归土地受让人,不得改变幼儿园用途,配套幼儿园建设时序按照(宁政办〔2014203号)规定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不接受列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080620160825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区天湖路祥和楼二层(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南路42号(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080620160825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08251600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08251800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08261000宁德市国土资源局三层第四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不设定保留底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吴先生、刘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9000825666662953388
            开户单位: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建设银行宁德市蕉城支行,

    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407002609022015562,

    35001686307050004759,

    131010181200000280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一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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