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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4日霞浦县府前路北侧、空海大道西侧(经营性2016-1号

时间:2016-06-25 07:28:00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 402次

      霞浦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霞国土资[2016]3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霞浦县人民政府批准(霞政地[2016]36),霞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霞浦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用地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保证金

    加价幅度

    起拍价

    容积

    建筑高度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经营性2016-1

    位于霞浦县府前路北侧、空海大道西侧

    用地面积34665.016

    (折合51.997亩)

    商服

    住宅

    2.3R2.6

    100

    30%

    30%

    商服40年;住宅70

    2290

    万元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10920万元

    备注: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具体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详见霞浦县住建局“霞建函[2016]23号”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非霞浦县区域内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在90日内在霞浦县注册登记具有开发资质的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以于2016622日至2016712(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霞浦县国土资源局或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622日至2016712日,到霞浦县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7121630分止(以款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71317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7141000在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

    1)竞买人数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 2人,则拍卖会终止。

    2)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期满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不含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收取税费。

        3)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霞浦县国土资源局、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3-8894898 0593-2985606

    联 系 人:周女士、陈先生        

    开户单位:霞浦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霞浦分行

    银行账号:35001687207052517662

    开户单位:霞浦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9060410010010000011950

     

     

     

     

                                             霞浦县国土资源局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2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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