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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鞍福大厦裙楼一层3号房地产拍卖招商

时间:2019-01-24 00:58:34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 398次

     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鞍福大厦裙楼一层3号房地产拍卖介绍

    联系方式:18950510987 陈先生

    一、标的介绍:

    1.位置: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鞍福大厦裙楼一层3号;

    2.建筑面积:97.50㎡;分摊面积:22.50㎡;

    3.房产结构:框架结构;

    4.设计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

    5.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50㎡;

    6.土地用途:商住综合;

    7.使用权类型:出让;

    8.现经营“仟姿化妆品”;

    9.产权证书:宁房权证N字第200418108号《房屋所有权证》、

    宁政国用(2004)第345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拍卖的相关约定:

    1.拍卖成交价款即为拍卖标的净价款,即成交价款不含该标的过户需缴纳的相关费、税、拖欠的相关物业费用与拍卖佣金;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3.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并全额缴纳成交价款后,委托人于2日内将房产相关权证移交买受人。房产移户办事事宜由竟得人自行负责,委托人提供相关证件,配合协助买受人办理,移户手续应在办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房产交易、办理相关产权证移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国家规定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房产带租赁拍卖,原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19年3月21日止;拍卖成交后,租赁期未满的,买受人应履行合同义务至租赁期满,租赁期满或原承租人不续租的,买受人须给予原承租人30天的时间进行搬离。标的以原承租人搬离后的移交现状为准;

    6.拍卖佣金:按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标准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三、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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